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3-7月,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政府驻舟山新城联络处、花鸟乡、县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党组织2014—2017年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等工作开展了常规巡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组的情况汇报,县委巡察办向县委常委会议汇报了巡察情况,各巡察组按程序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7个单位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向社会通报。
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不到位,未全面进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民主决策程序不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书记项目”缺乏党建色彩;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廉政谈话、廉政约谈等制度落实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大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2014—2015年存在违规购买水产品问题,2015和2017年存在超范围配发安全生产移动执法办案系统问题;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专项资金拨付不规范;履行业务指导职能不到位,安全生产协会运行不正常。
二、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下属单位和企业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有力;党员干部先锋引领作用欠缺,行业管理顽疾未得到有效解决;“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大额资金使用等未经班子集体研究;管党治党力度不力,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仍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不扎实,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一把手”上廉政党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未招投标、规避招投标、未竣工验收等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2014—2015年存在违规购买水产品、超标准外出培训、违规发放考核奖和夜餐补贴的问题;专项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大额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三、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党组
党组核心领导作用不够有力,“一把手”末位表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程序落实不规范;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督促指导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教育形式单一,效果欠佳;行政审批工作存在短板,窗口建设不够规范,窗口人员服务质量和效率不高;对乡镇招投标业务指导不够有力,对规避招投标行为查处不力;评标专家库建设管理不规范,专家准入、考评、培训、追责、退出等机制不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2015年存在公务接待违规提供烟酒等问题。
四、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存在脱岗、旷工等问题;管党治党主责意识欠缺,对基层党建、下属企业党建指导不力;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队伍建设不够有力,存在个别干部职务犯罪和违纪违法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2014—2015年存在违规发放食堂福利、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海洋与渔业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存在处罚执行不到位、自由裁量权使用不恰当等问题;对油补资金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个别船只虚报冒领问题;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不严,存在对渔船移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五、县政府驻舟山新城联络处党组织
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以电话沟通方式代替集体决策的问题;党风党性党纪教育方式方法单一、效果欠佳,对干部、职工的监管不够有力;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欠缺,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2014—2015年存在违规购买水产品问题;“两票两单一函”制度执行不力,公务消费未实行公务卡结算、结算不及时等问题;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派车程序、维修保养等存在监管漏洞。
六、花鸟乡党委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存在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进行议事决策、非中共党员班子成员参加票决的问题;党的领导不全面,未按要求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行研究通报;党的建设不规范,对党员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社区村班子抓基层治理力量不足;个别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意识欠缺,2015年发生个别领导干部出入陪侍性娱乐场所、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超预算接待、结算不及时等问题;账目管理混乱,食堂接待、采购、收支未建立单独明细账册。
七、县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党委
党建主责主业意识薄弱,党建工作缺少统筹谋划和专题研究部署;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不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力,大额资金使用、大批量报废固定资产等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存在商务接待不规范、大批量集中结算,以及个别领导干部长期无偿使用公司资产等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存在运营费用控制不严、资产管理不严、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国有资产租赁程序不规范,费用收缴不及时;部分工程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存在规避招投标、违规邀请招投标或直接发包等问题。
中共嵊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