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府发放消费券以来,这两天,我们门店的客流、订单、销售额较之前有明显增加,对经营创收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嵊泗县某超市一销售柜台工作人员一边忙着核销消费券,一边高兴的和前来督查消费券使用情况的嵊泗县纪委监委一行人如是说道。
消费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为促消费、稳经济,春节期间,嵊泗县推出“嵊情相邀·浙里过年”新年“购年货”活动,并于1月10日起,正式启动总规模达100万元的满减消费券发放活动,分2批次进行,涉及餐饮、百货等多个领域。
“此次消费券活动发放金额大、持续时间长,全程涉及商家参与资格认定、信息公开公示、抢券操作指导、线下实地核销等多个环节。”嵊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对此,嵊泗县纪委监委秉持“全程介入、精准监督、廉洁高效”的原则,开展全流程闭环式监督。在该活动谋划初期,督促县经信局认真制定《2023年“嵊情相邀·浙里过年”促消费活动方案》,并对商户准入门槛、消费券满减额分类、消费券投放数量、抢券开启时间及抢券流程等关键环节予以认真研究、全盘谋划,同时,督促县经信局对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抢券系统卡顿、刷单套现等问题做到提前预防。
“根据活动方案,参与本次消费活动的商家必须满足‘在我县工商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资质条件,我们按3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10家参与商户,未发现资质不符问题。”嵊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大婶,今年的满减消费券您抢到了吗?”“抢到了,我和家人昨晚都抢到了两张满100-30的券,现在就来买年货了,原本400元的物品只需要支付280元,真是太亲了。”随着万能消费券20元、满300-30元、满50-15元、满30-10元等不同满减类型的消费券正式进入市场流通领域,嵊泗县纪委监委又以不打招呼、直奔一线的方式,深入商超、餐饮店、水果大卖场等活动区域,详细了解消费券的使用情况。“消费券只能用于当场消费,不能用于储值充卡、折现等,你们要加强对参与活动的商家的引导和监管,督促他们必须严格遵守交易规则,不可出现‘薅羊毛’虚构消费现象。”嵊泗县纪委监委向随行参与督查的县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严肃的说道。截至目前,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
“促进消费升级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保障,只有规范消费券的发放和使用,真正为民所亲,为民所用,才能发挥出消费券拉动经济的乘数效应。”嵊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下一步,嵊泗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的开展监督,持续激发消费热情、提振市场信心、优化消费环境,全力助推惠民利民政策落实落地,让新春佳节的惠民“消费券”既亲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