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嵊泗县监察委员会对嵊泗县公安局民警黄凯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黄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涉案款,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向相关案件当事人及家属收受索要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黄凯还涉嫌其他刑事犯罪。
黄凯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嵊泗县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黄凯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黄凯在接受监察调查期间,对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作了深刻的检查。其在本人撰写的悔过书中反思:现在回想起自己所做的那些违法犯罪事实,真的感觉太对不起警察这份职业,更对不起身上的警服和国徽;那段时间,因购买彩票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大笔大笔的钱需要每天周转和归还,于是一次一次利用职务便利以各种借口向他人索贿,侵吞涉案财物,一步一步掉入了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