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28日至9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政协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政协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政协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县委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县委巡察、从政治上认领反馈问题、从政治上落实整改要求,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巡察反馈的8类23个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2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期间,新建各类制度3项。
一、关于“机关党组领导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中共政协嵊泗县委员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细化了《中共政协嵊泗县委员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把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相结合,增多学习频次,确定发言人员,提升学习效果;2021年1月28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并安排部分中心组成员作交流发言。
(二)加强机关党组对政协机关工作的领导,协调各专委会确定2021年各项履职议题,为政协党组决策提供参考;严格落实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督促各专委会功能型党支部加强对党员委员的教育管理,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每年不少于2次,并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对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委员服务工作。拓宽委员履职平台,建好用好“请你来协商”、“有事好商量”、“走进渔农村系列为民服务活动”平台,研究制定“数字政协”建设和“书香政协”建设方案,探索“线上+线下”、“履职+读书”等活动新载体;配合县政协党组研究制定提高协商议政质量的办法,在选择履职议题、精选参与人员、加强问题研判、积极跟踪问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不断提高履职成果的质量。
(三)按照《乡镇和县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和《政协嵊泗县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机关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2020年起,已落实专人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要求会议记录客观准确、规范详实。
二、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规范”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机关党支部的指导,认真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规范“三会一课”的运作;严格执行主题党日活动“三必做”要求,高质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已落实专人负责支委会会议记录,并就规范做好记录提出要求。
(二)加强对《嵊泗县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建活动经费使用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学习;加强对机关年度党建活动经费计划的研究,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建经费使用,2021年3月4日,在支委会上讨论制定了党建活动经费使用计划。
(三)加强对党内活动的组织,合理安排组织生活会和党内活动的时间,确保党员到会率符合要求;2021年2月26日,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开展了民主评议活动,对于未能参加党员民主评议会的在外退休党员以电话沟通方式开展了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党员参与率达到100%。
(四)加强对外出退休党员的日常管理,2021年2月21日—2月25日,已落实专人与在外退休党员电话联系,及时了解了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党支部的活动安排;落实谈心谈话等日常教育监督制度,督促外出退休党员积极参加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通过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形式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2021年1月28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
(二)进一步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机关党组书记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执行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今年机关党组成员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专人负责政协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及时更新政协微信公众号“走进政协”中政协领导调整,“工作动态”中政协全会内容已于2021年3月初更新到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研究制定《嵊泗县政协门户网站信息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对政协网站进行改版,调整网站中“工作要点”等栏目。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严实”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二)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21年3月初开展了廉政谈话,机关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委室主任与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与分管科室人员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做到谈话全覆盖。同时,规范做好廉政谈话记录,建立完善相应台账。
(三)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坚决做到机关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召开党内重要会议,均邀请纪检组同志参加,自觉接受监督。2021年1月18日召开的机关党组会议和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均邀请了纪检组同志参加。
五、关于“党员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配合县政协党组研究制定发挥专委会作用等方面的制度办法,融入“政协委员与文明同行”“亮身份亮承诺”“兼合式党支部”等载体,不断树牢党员干部的“一线”意识,发挥表率作用。加强机关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杜绝无故迟到早退等现象。
六、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公务接待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公务接待,认真落实“两票两单一函”制度。严格控制工作餐标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杜绝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2021年以来,共发生一次公务接待,完全按照标准接待报销。
七、关于“财务支出不规范”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嵊泗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做好审核把关,坚决杜绝2015-2019年常住县外政协老干部来嵊参加“两会”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发生。今年两会期间,常住县外政协老干部来回票据完整,全部按照报销规定报销。
(二)规范做好财务费用的支出,严格审查发票和会议通知等相关附件,坚决杜绝2015-2019 年县政协工作人员报销参加县外会议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
(三)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财务有关制度,对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签订合同必须经党组会议讨论,工会、支部活动经费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八、关于“对主管的社会团体监督管理缺失”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社团的财务管理,每年组织专人监督检查财务状况。2021年年初已与社团负责人开展了一次谈话,要求加强社团财务管理。严格依照规定规范做好社团换届等工作,加强对社团组织的外出考察调研审核把关。及时与县民政局沟通,终止与主管的东方诗词协会的挂靠关系,针对东方诗词协会原会长俞某某涉嫌的违纪违法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目前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是党员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中的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因发挥专委会作用的制度办法尚未制定,“政协委员与文明同行”实施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需经提交政协党组审议通过,预计在今年4月底前完成制度办法和实施方案的制定。
下一步,县政协机关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持之以恒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机关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80-5083902 ;邮寄地址:菜园镇沙河路348号县政协办公室;电子邮箱:ssxzxb@126.com。
中共政协嵊泗县委员会机关党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