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排查发现,村级工程建设中,相关工程实施主体责任有待强化,工程操作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在“三清一促”专项监督中,嵊泗县纪委监委联合督导组向各乡镇反馈了村级工程清查中发现的问题。
工程建设领域涉及面广、资金密集、审批权力集中,廉政风险易发多发。为了护航在建项目廉洁、高效推进,嵊泗县纪委监委注重关口前移,紧盯村级小微工程立项决策、招投标、变更、验收等关键环节,以村级工程清查为切入点,推动全县村级工程管理规范化。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群策群力,搭建“县属部门-乡镇-渔农村”三级履职架构,召开工作部署会,下发提示告知单6份。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7个乡镇29个渔农村开展全面自查,直插现场、驻点指导,盯紧合同约定中条款不明、期限超长、显失公平等问题,纠正问题合同25份。此外,嵊泗县“纪巡审”联动发力,针对村级合同承包租赁占比高的特点,从村财务收入入手,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全面掌握对标的物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标的物管理混乱、租金收取不及时等问题。截至目前,共处置相关问题线索3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累计追回资金105.72万元。
发现问题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关键。“为避免同类问题再发生,我们督促各乡镇深入剖析问题症结,促进制度重塑,实现闭环管理。”嵊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村级工程清查反馈的问题,在县纪委监委的推动下,各乡镇先后制定出台了《村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办法(试行)》等制度。此外,嵊泗县纪委监委还联合司法、住建、财政等专业力量深入一线调研,推动形成《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村社小型工程简易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规范性文件,力促以制度规范带动正确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