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认真抓好信访举报工作的相关要求,针对我县实际,采取多种举措,切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厘清责任,明确范围。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变化、新要求,重新梳理、更新我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受理范围,依此起草《关于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公告》,并在县廉政网上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发布。进一步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筛选和登记工作,对属于纪委监委受理范围的,及时受理后调查办理;对不属于纪委监委受理范围但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及时联系、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调查处理,把信访举报案件解决在第一时间。
严格“三关”,依规办件。严把信访件调查工作的程序关、证据关、结论关,主要对信访件反映问题的调查是否全面清楚、过程是否严密规范、结论是否科学准确等进行把关,确保程序过硬、证据过硬、结论过硬。积极做好信访答复工作,特别是对实名举报,限期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反馈严格秉承事实依据,就事论事,不夸大、不掩盖。对举报人提出的新的问题反映,也及时做好补充调查工作。
创新载体,深化澄清。为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敢干事、能干事,进一步加强对去年出台的《失实信访举报澄清办法(试行)》的实践运用,围绕澄清所应具备条件对今年信访件具体信息进行了梳理,并对5名党员干部以当面告知、召开会议等方式予以了澄清。同时围绕失实信访举报澄清办法实际施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进一步推进澄清机制的健全化和澄清工作的实效化。